健康城市理念與內涵
理念
「健康城市計畫」係為培育市民健康的能力與自我「充權」,促進市民健康的過程。特色在於社區對健康的承諾,由社區住民自發形成的社區參與式組織,城市住民自我進行「充權」,藉由政府各個部門之間以及政府與民間之間的合作,有效地利用社區的資源,對城市各個面向的健康議題深入關心,透過社區的行動力,訂定城市健康的公共政策。不僅如此,推動創新的方式,持續營造健康社區,達到全民健康是其終極目標。
1984年世界衛生組織(WHO)提出健康促進的理念為使民眾增進其控制及促進健康的能力的過程,其原則強調應重視社區環境的改善、培育民眾的能力與權力、激勵社區的參與及有效的投入,以維護及促進社區的健康。Hancock及Duhl〈1986〉對「健康城市」的定義,認為 「健康城市」是指:居民具有一定的共識,想去改善與健康有關的環境,而非單只居民的健康達到某一特定水準。
計畫內涵
簡單而言,「全民健康」是「健康城市計畫」的目標,「健康城市計畫」也是「促進健康」的過程。從一開始,「健康城市」的健康定義,就被認為「不只是不生病」,強調健康是生理 、心理,以及社會層面的交錯關係。Leonard J. Duhl在”Health Promotion: A Discussion Document on the Concept and Principles”(1986a, 1986b)很清楚的主張。
健康城市計畫
最早開始於 1986 年 21 個歐洲城市在里斯本召開會議,會議中決議共同發展都市健康,會議明述「健康」的特點如下:
世界衛生組織認為,理想的健康城市應該具有下列十一項功能:(WHO/Europe, 1997)
健康促進的五大策略
1986年,世界衛生組織通過「渥太華健康促進憲章」(Ottawa Charter for Health Promotion)明定健康促進策略
健康城市計畫
「渥太華健康促進憲章」清楚定義:「健康促進是使民眾增進其掌控及改善其健康能力的過程」;「健康的公共政策是全民健康的關鍵,渥太華健康促進憲章是改善健康的基礎」,則是「健康城市計畫」的核心。
健康城市的概念
「過程(process),不只是結果(outcome)」。任何一個城市都可以成為「健康城市」,即只要認知「健康是都市化的議題」,有決心改善(Hancock and Duhl, 1987)。